
▲屏東縣違規檢舉案件增加1成2。(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共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達61,694件,較去年同期增加6,599件,增幅達12%。數據顯示民眾參與交通監督的意識逐年提升,反映出對安全環境的高度關注。經審核舉發屬實案件共31,528件,占整體的51%,其中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與「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最為常見,凸顯駕駛人基本觀念仍需加強。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分析,常見違規除方向燈與燈光使用外,還包括闖紅燈、不遵守標線、不當轉彎及紅燈右轉等。違規檢舉熱點主要集中在屏東市、萬丹鄉、潮州鎮、東港鎮、內埔鄉與恆春鎮等人口密集區域;前10大違規路段則涵蓋屏東市廣東路、建國路、和生路、中正路、民生路、復興路,以及台1線與萬丹路等交通要道。
警方特別提醒,駕駛人行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時,務必正確使用方向燈;夜間行駛須開啟頭燈而非僅亮晝行燈,霧燈則應依天候狀況適度使用。這些看似細微的動作,其實是守護自己與他人安全的基本責任。至於違規停車,113年起法規已明確限縮檢舉範圍,民眾若遇違停應直接撥打110,由警方即時處理。
局長甘炎民強調,「溫度執法」並非為了多開罰單,而是藉由違規熱點分析,滾動檢討勤務規劃,提升巡邏密度與執法精準度,營造安全道路環境。他表示:「每一張檢舉背後,都是對安全的提醒。交通安全不只是警方的責任,更需要全民共守,唯有互相禮讓與尊重路權,才能實現『遵守路權、你我安全』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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