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頲翰(右2)被爆網路搭訕女網友傳訊「開房間」挨查。(圖/北檢提供)
記者劉昌松、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頲翰,日前遭匿名檢舉指控,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透過交友軟體與一名女子以曖昧言詞互動,疑有違檢察官倫理。北檢接獲法務部轉交的檢舉函後,旋即展開行政調查,今(1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李頲翰確有不當言詞,依《法官法》第95條第2款予以警告處分。
據悉,李頲翰於今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Coffee Meets Bagel(簡稱C&B)」認識一名自稱「Kristen」的用戶,對方聲稱為耶魯大學博士生,從事公衛相關期刊審稿工作,雙方隨後轉移至LINE聊天。期間,李頲翰曾坦承自己為檢察官、且已婚,對方卻遲遲未提供身分證明,引發他懷疑對方是假帳號或詐騙集團。
不過在4月26日至30日間,李頲翰仍在LINE對話中向對方傳送如「Motel很好玩」、「那等下跟我去開房間」等訊息。儘管他辯稱這些話語是出於試探與打發之用,並未真有不當動機,但調查認為,相關訊息內容客觀上足以使人認為具有性暗示成分,且與檢察官應有之廉潔形象不符。
台北地檢署指出,根據《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維護職位榮譽與尊嚴。北檢強調,李頲翰的不當對話內容,已違反該條規定,其外觀行為亦足以引發社會對檢察官職位尊嚴的質疑。
北檢今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後,決議對李頲翰予以行政警告,雖不影響其現職,但此為正式懲處,未來升任主任檢察官之資格恐受影響。
李頲翰為台北地檢資深檢察官,曾辦理拉法葉艦佣金追回案、台鐵普悠瑪事故、藝人澎恰恰遭恐嚇勒索案等社會矚目案件,今年更在內部票選中名列主任檢察官推薦第4名。此次遭警告處分,形同仕途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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