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遭羈押禁見。(圖/記者柯政誟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民團連署罷免立委傅崐萁,不料竟有戶政人員上門「查對資料」,被質疑是「查水表」。檢方偵辦後,認定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涉違反個資法,聲押禁見,但花蓮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火速抗告後,高院撤銷發回地院,花蓮地院28日晚間更裁羈押禁見2個月。
花蓮地院今晚表示,依據檢方檢附證據資料,得認定被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疑重大。另外,被告供述情節與相關證人證詞、卷內證據已有不符,檢方所舉證據也顯示被告有滅證、串供之舉。
花蓮地院指出,被告為機關主管,縱然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也仍對於相關共犯、證人具有影響力,且具有資訊掌握優勢,依現今科技設備、通訊軟體發達之狀況下,若未予以羈押,實難以其他強制處分防免被告影響證人、共犯供述之純潔性,或湮滅潛在證據,因此經依比例原則進行衡量,認有羈押本案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花蓮查水表案,花蓮縣府民政處遭搜索。(圖/記者柯政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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