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耍花招!基隆麻將館「贊助金」掩飾抽頭 1年2度被檢警破獲

▲基隆地檢署,基隆地方法院。(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清潔費」改「贊助金」照樣栽!基隆麻雀館二度涉賭,負責人20萬交保。(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上「成功麻雀館」2024年3月才遭檢警查獲涉賭,負責人黃姓男子透過提供籌碼,讓賭客對賭並抽取「抽頭金」謀利。然而,該麻雀館近日再度被查獲違法經營,黃男試圖將每局100元的「清潔費」改稱為「贊助金」,仍被檢警認定為「抽頭金」。基隆地檢署經漏夜複訊後,今(25日)裁定黃男以20萬元交保,會計陳姓女子3萬元交保,盧姓女員工則遭限制住居。

據檢警調查,成功麻雀館以「中華撲克麻將競技協會」名義招募會員,實際上則暗中提供籌碼,作為賭客對賭與兌換現金的依據。2024年3月,基隆市警局督察科蒐證後,報請檢察官指揮搜索,當場查獲館內8桌賭客,以及賭資抵用券與1萬3500元抽頭金,並將黃男、盧姓女員工與30名賭客帶回偵辦。事後,黃男坦承指示盧女向賭客收取每局100元的「清潔費」作為「抽頭金」,2024年5月,黃男與盧女因賭博罪遭起訴,而30名賭客則獲不起訴處分。

然而,黃男在麻雀館遭查封後,仍未悔改,持續暗中經營。督察科持續蒐證,發現該館表面上對會員立下「不得對賭」的規範,實則會員在館內廁所私下兌換籌碼,以掩人耳目。

此外,黃男為規避查緝,將過去收取的「清潔費」改稱為「贊助金」,但檢警認為無論名稱如何更改,本質上仍屬「抽頭金」,黃男經營麻雀館提供賭具、籌碼供會員賭博,已構成公共場所賭博行為,並認定黃男為賭場經營者。

24日下午2時許,督察科再次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突襲搜索麻雀館,當場帶回黃男、盧女、陳姓會計及37名賭客。經偵訊後,檢方依賭博罪嫌裁定黃男20萬元交保,陳女3萬元交保,盧女則遭限制住居,全案將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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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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