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開車撞牆「害母慘死」詐保1300萬 冷血男遭收押禁見

▲▼    嘉義地檢署外觀   。(圖/記者翁伊森攝)

▲嘉義地檢署。(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賴文萱/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34歲劉男去年5月間載著領有殘障手冊的媽媽開車外出,途中行經偏僻的防汛道路後,自撞橋墩,導致坐在副駕駛座鄭姓婦人慘死。劉男獲保險理賠1300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疑點重重,懷疑劉男詐保理賠於是報警。嘉檢昨天逮捕劉男並向嘉院聲押,今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劉男去年5月開車載著媽媽鄭女準備到嘉義縣東石鄉吃海鮮,但在途中開往人煙罕至的地點,隨後自撞橋墩,導致媽媽慘死車內。當時劉男辯稱,因受到路邊飛禽干擾,導致手上咖啡噴灑在擋風玻璃,在無煞車情況下,才自撞東石南橋橋壁。

▲▼ 開車撞牆「害母慘死」詐保1300萬 冷血男遭收押禁見。(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開車撞牆「害母慘死」詐保1300萬,冷血男遭收押禁見。(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不過,事後保險公司發現,劉男刻意隱瞞其母親領有殘障手冊及智能方面問題,分別為她投保高額意外險及壽險,且劉男疑早知道副駕駛座的安全氣囊壞掉,事故又在偏僻、沒有監視器的地方,懷疑劉男詐保理賠,於是報警控告劉男詐保1300萬元。

嘉義地檢署昨天指揮朴子分局執行搜索,帶回劉男、劉妻葉女、劉男弟弟,以及保險員王男、賴男到案。檢方昨天深夜複訊後,以劉男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王男等4人均訊後則飭回。

地院指出,事故發生當下,劉男有繫安全帶,其駕駛座安全氣囊也有正常發揮功能打開,僅受到輕微傷害,但對照鄭姓婦人所坐副駕駛座,安全氣囊沒有打開,也沒有繫安全帶,才導致因事故而死亡。

另外,劉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行車紀錄器,在肇事當下未能發揮作用,以致於無法從行車紀錄器查明事故當下的反應,以及他的駕駛操作,也無法確認肇事原因,足見該起車禍有諸多疑慮。所以有事實足以認為劉男確涉犯羈押聲請書所示殺害直系尊親屬犯行嫌疑重大。

地院也認為,劉男明知其母親情況,如果據實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不會核保,但他仍為其母親投保保額高達1千多萬元,再加上劉男本身債務情形,的確有詐保動機。

基於劉男的供述與卷内證人陳述有所歧異,另還有證人或共犯有待檢察官傳喚到案就案情查明,以被告與證人或共犯之間以網路通訊軟體聯繁,難以查悉通訊内容,有串證的管道或方式,若未予羈押,被告極可能與證人或共犯勾串,故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不服裁定,得於10日内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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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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