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南立委陳亭妃控告里長曾俊仁,在line群組傳訊、貼圖指涉索賄被重判的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與她是政治上親密戰友,涉妨害其名譽,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南地院以善意評論判她敗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民進黨台南立委陳亭妃、林俊憲,為爭取黨內台南市長初選同志開撕,陳亭妃控告林俊憲團隊的成員里長曾俊仁,在line群組傳訊、貼圖,指索賄被重判的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與她是政治上親密戰友,涉妨害其名譽,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南地院以善意評論判陳亭妃敗訴。
立委陳亭妃提告指台南中西區小西門里里長曾俊仁,分別在「2024台南市黨部信賴台灣」、「林俊憲中西區里長後援工作團隊」、「魏您服務團隊魏延憲來幫您」及「南區朱家鋒」等LINE群組中張貼圖片,發表:「涉索賄1300萬郭信良遭重判13年(陳亭妃與郭信良一向是政治上的親密戰友),網質疑:陳亭妃的親水樂園一場接一場經費這麼多,跟郭信良有沒有關係」,導致大眾誤認活動經費與郭信良所涉貪污案件之不法所得有關,產生2人間有不當利益輸送關係之負面觀感,請求賠償新台幣200萬元。
曾俊仁向法院辯解反駁,他轉傳圖文內容是疑問句,並非肯定句,一般網路新聞可查知陳亭妃、郭信良被視為長期政治盟友,台南市民對此都知之甚詳,其言論是一般人可獲知的公開資訊,他轉傳這兩句言論均具查證來源;且「親密戰友」也未貶損陳亭妃社會評價。
法官認為,從新聞報導與陳亭妃、郭信良臉書貼文可見陳、郭為政治盟友,兩人常一起出席政治或公開活動,曾俊仁相關言論有相當理由確定其為真實,難認是不實陳述,亦無引起他人誤解或侵害陳名譽的情事。而關於親水樂園經費等質疑,是疑問句,亦涉及公眾事務與公共利益有關,整體觀之,被告雖不無隱射之意,但因屬疑問句,且涉及公共利益範疇,亦無從因此貶損原告名譽及人格之社會客觀評價,自不構成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因此被告於群組轉傳相關言論之行為,既無法認定係出於故意捏造,或有明知為不實或因重大過失、輕率、疏忽而不知其真偽之惡意情事,屬言論自由範圍,不構成對陳亭妃名譽權之故意或過失不法侵權行為,因此判陳亭妃敗訴。
陳亭妃對此表示說,看判決內容就知道為什麼會不起訴,因為「問號」,這就是慣用的抹黑手法,她捍衛自己名譽沒有任何妥協空間,2018年國民黨市議員謝龍介散播不實謠言,她堅決提告,最後謝龍介妨害陳亭妃名譽確定,陳亭妃獲判賠償。但是對於民進黨內同志,她選擇以德報怨,相信未來抹黑、攻擊會越來越多,但她會遵從賴總統三申五令的團結、民進黨不要黨內互打,繼續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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