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大亨想換電子腳環白忙一場 自由15天重回牢籠很平靜

 ▲▼洗錢大亨郭哲敏5月6日為所涉洗錢案到新北地院出庭,被法官表明不會准許改用電子手環,他同意不再要求換掉監控防逃的電子腳環。(圖/記者黃哲民攝)

▲郭哲敏(中)本周一(6日)剛出庭處理是否更換防逃電子腳環問題,隔天就被裁定續行羈押禁見。(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被稱為「洗錢大亨」的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賭博、洗錢等罪嫌由新北地院審理中,原獲合議庭准許交保5000萬元停止羈押,並須佩戴電子腳環防逃,經高院採納檢方抗告理由發回更裁,昨(7日)被裁定續行羈押禁見,郭男重回台北看守所首晚表現平靜,與1名室友互動正常,今上午依規定在舍房外走廊放風伸展。

新北院合議庭昨傍晚開庭調查後,認為郭哲敏與共犯張旭昇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重罪,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裁定應繼續執行2人先前的延長羈押與禁見,郭男2人昨晚7點多被解送北所,郭男在忠三舍、張男在孝三舍,各有1名不同案件的室友。

▲郭哲敏、張旭昇 。(圖/記者黃哲民攝,下同)

▲郭哲敏同案共犯張旭昇交保恢復自由15天,被裁定續行羈押禁見,與郭哲敏重回牢籠 。(圖/記者黃哲民攝)

時隔15天重回牢籠,郭哲敏沒表露出不滿或抗拒,恢復晚間9點多熄燈就寢、上午6點多起床點名的規律生活,郭男神情平靜,與室友互動正常,今上午依規定在舍房外走廊放風伸展。先前郭男請求法官准許將防逃的電子腳環換成電子手環,顯然白忙一場,最近1次審理訂於本月(5月)17日下午開庭。

郭哲敏被控經營賭博網站、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餘元等犯行,逃亡國外10個月後,去年(2023年)8月10日從泰國曼谷被遣送回台歸案、羈押禁見,去年11月被起訴涉犯賭博、洗錢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審繼續羈押禁見。郭男的女友、前女模錢帥君曾低調旁聽開庭,與郭男深情對望。

承審合議庭上月(4月)23日裁定郭男交保5000萬元、張旭昇交保30萬元,均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危害、恐嚇或騷擾證人,郭男並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

檢方提起抗告主張郭男2人是犯罪集團首腦,都被通緝到案、境外資產雄厚,有逃亡之虞,加上本案有多位證人待詰問,郭男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應繼續羈押禁見,或提高保證金為郭男2億元以上、張男700萬元以上,張男也應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

高院調查認為郭哲敏與張旭昇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新北院合議庭沒具體說明准許交保何以達成避免串證目的,另交保金額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也有疑問,因此在前天(6日)發回新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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