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文盲父辦貸款!女「強佔爸爸4棟房」 90歲翁鬧上法院

▲▼法官,法槌,法庭,法院,裁定,判決,庭審,審判,聽證會。(圖/CFP)

▲林慧芬瞞著父親將自己列為房產共同持有人,還阻止父親賣房,導致父女2人對簿公堂。(示意圖/VCG)

記者葉睿涵/編譯

新加坡90歲老商人林金敦最近與54歲的小女兒林慧芬為了財產分配事宜對簿公堂,原來這名女兒在協助父親購買房產時,居然未告知文盲父親就將自己列為聯名業主,打算在父親過世後繼承遺產,還阻止父親賣出房產,氣得父親將女兒告上法院。

據《聯合早報》報導,林金敦自16歲開始工作起,因目不識丁、只會說福建話,只能從事苦力、廚師等工作。幾年後,他與弟弟一起經營建築和倉儲業務,並在1993年接手了Evan Lim Industrial/Warehouse Development公司。

他將所有子女任命為公司董事,讓他們持有公司股份,但擁有大學文憑的林慧芬是唯一在父親公司工作的子女。林慧芬是林金敦的私人助理,因此林金敦在2004年至2018年間,要求女兒分別以新幣105萬元(約新台幣2508萬元)、新幣125萬元(約新台幣2986萬元)、新幣400萬元(約新台幣9555萬元),以及新幣530萬元(約新台幣1.26億元)購買了4個房地產。

豈料,林慧芬卻以父親年事已高、銀行貸款不易通過為由,說服林金敦使用2人的名字申請銀行貸款,背地裡卻偷偷將自己註冊為聯名業主,計劃在父親去世後繼承這些房地產。然而,林金敦卻在今年突然決定出售這些房地產,打破了林慧芬的計劃,於是她便以自己是聯名業主的名義,拒絕讓父親賣掉房產。

林金敦氣急敗壞,表示他並不曉得女兒偷偷將自己也列為共同持有人,氣得將女兒一狀告上法庭,而法官朱漢德也於今年4月開始審理此案,並於5月6日發布書面裁決。

朱漢德表示,當初購買房地產時,所需的款項都是由林金敦支付,即使部分款項來自父女2人的聯名戶口,但林慧芬並無證據顯示她曾將錢存入銀行,或使用過這個戶口,於是決定判處林金敦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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