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洩密給博弈集團!「刑事戰將」收黑錢還包庇 6大罪狀遭收押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洩密、財產來源不明罪等6項罪名,遭羈押禁見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游瓊華、吳佩蓁/台中報導

有「刑事戰將」之稱的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驚傳在擔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涉嫌包庇並洩密給博弈集團,台中地檢署認為他涉案重大,不僅洩密還有可能收黑錢,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6項重罪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林明佐收押禁見,林也立即遭刑事局停職。

台中市刑大日前接獲情資,鎖定國內最大網路博弈網站集團,但卻遲遲未展開調查,案件延宕多時,台中地檢署懷疑,台中市警局相關人員有涉案嫌疑,其中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在任職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疑似與博弈集團勾串、包庇不法,隨即展開調查。

檢廉2日對林明佐相關處所進行搜索,並將林約談到案,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公務員包庇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之公務員洩漏關於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罪嫌消息罪,以及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等6項罪行,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今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明佐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罪名有最輕本刑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林明佐有相當理由湮滅證據及勾串其他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刑事戰將」瞬間淪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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