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首起「AI聲音侵權案」宣判 職業配音師獲112萬賠償金

▲AI,聲音,語音,侵權。(圖/CFP)

▲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首例「AI聲音侵權」的判決。(示意圖/CFP,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北京互聯網法院今(23)日針對大陸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作為配音師的原告,其聲音權益及於案涉AI聲音,被告方使用原告聲音、開發案涉AI文本轉語音產品未獲得合法授權,構成侵權,判定被告需書面賠禮道歉,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5萬元人民幣(約112萬元新台幣)。

▲AI,聲音,語音,侵權。(圖/CFP)

《央視》報導,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師,意外發現,自己的聲音被AI化後,在一款名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義對外出售。殷某以被告行為侵害其聲音權為由,將「魔音工坊」的運營主體北京某智能公司等五被告起訴到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五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的侵權責任。

案經法院審理,五被告均否認侵權行為,其中,北京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認為,APP中的聲音產品有合法來源,是來自於同為被告的某軟體公司。軟體公司稱其使用的聲音來源於另一被告影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影音公司則主張與配音師有合作過,約定經原告錄製形成的作品著作權歸其所有;至於被列為被告的平台運營商與涉案產品的經銷商,均稱自己不構成侵權。

法官強調,聲音被視為一種人格權益,具有人身專屬性,任何自然人的聲音均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對錄音製品的授權並不代表對聲音的授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許可他人使用錄音製品中的聲音,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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