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禁在公園餵浪浪 動保團體憂陷飢餓災難!盼修法採「餵食管理」

▲▼動保團體「社團法人台灣動物方舟協會」、「台灣動物共生聯盟」12日下午赴議會陳情,要求重修自治條例,採取「餵食管理」取代「禁止餵食」。(圖/記者袁茵翻攝)

▲動保團體「社團法人台灣動物方舟協會」、「台灣動物共生聯盟」12日下午赴議會陳情,要求重修自治條例,採取「餵食管理」取代「禁止餵食」。(圖/記者袁茵翻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今年初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並公告禁止民眾在公園、河濱餵食「無主動物」,意即街貓、犬,引發民眾熱議。動保團體12日聚集台北市議會陳情,要求重修自治條例,採取「餵食管理」取代「禁止餵食」,但也有民眾在場表達支持修法。

台北市今年初通過「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改第11條第1項第19款,禁止公園餵食無主的流浪貓狗,其公園涵蓋公園、綠地、廣場、民眾休憩場所等,引發外界熱議。台北市動保處8日表示,3月28日與相關局處討論,確認「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正,並不影響現行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街犬絕育防疫TNVR計畫。

動保處指出,2020年已對執行團體所屬志工訂有輔導管理措施,台北市將持續由TCCP及TNVR執行團體的志工協助掌握街犬及街貓的生活現況,並即時誘捕街犬貓完成絕育,以控制數量;街貓TCCP及街犬TNVR在民間團體志工執行前,均由動保處加強法規及實務教育訓練,透過管理輔導機制,維護環境乾淨衛生,並由志工配合各協會進行正確的動物誘捕、絕育、回置、追蹤控管在地犬貓動態等工作,若有民眾隨意餵食街犬及街貓,反而影響各協會協助執行誘捕動物及數量控管的工作。

但動保團體「社團法人台灣動物方舟協會」、「台灣動物共生聯盟」擔心,禁止餵食流浪貓狗範圍,剛好是台北市流浪貓狗主要生活區,一旦禁止餵食,將使流浪貓狗陷入飢餓災難,因此12日聚集台北市議會陳情,呼籲台北市政府重新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採取「餵食管理」取代「禁止餵食」。

動保團體認為,台北市已實施街貓照護計畫(TCCP)即絕育,後續照顧(如餵食、除蚤、居民溝通等),這套方法在國外行之有年,是控管浪貓數量、衛生等最有效的方式,但新版自治條例禁止餵食,恐影響動保處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街貓計畫。

不過,也有支持修法的民眾受訪時說,住家附近晚上都會聽到貓叫噪音,倘若有人餵食後未清理飼料,恐出現老鼠、蟑螂,所以支持北市府修法管制亂餵食動物狀況。但也有人提及,若擔心市區公園餵食街貓會造成環境髒亂,其實可以依法檢舉,倘若擴大要求禁止餵食流浪貓狗,恐跟市府形塑的「友善動物城市」背道而行。

對此,台北市公園處回應,「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20款規定,於97年5月27日公告禁止於公園內餵食鳥禽,並在110年禁止於北市公園內餵食野生動物;但為因應時代需求及使自治條例文字更嚴謹周延,部份條例歷經修訂,今年初將文字修正為「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九、餵食禽鳥、無飼主管領之動物或棄養(含放生)動物。」

公園處提及,今年修正的「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已與動保處討論,只要是經過動保處認證的台北市動保團體,都不受自治條例限制,若民眾在公園河濱餵食街貓犬,可依自治條例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1600元,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公共衛生,保護公園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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