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酒駕失控「沿路撞3車」 下秒再衝警局撞警備車!

記者賴文萱、林名揚/金門報導

金門縣民生路今(8)日16時25分許,發生一起民眾疑似酒後駕車追撞車輛事故,肇事駕駛酒後沿路擦撞路旁3輛轎車,隨後再衝往警局擦撞金成分局警備車,共釀4車受損。值班員警見狀後立即攔查,經酒測確定有酒精反應,詢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福建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男酒駕失控「沿路撞3車」 再衝警局撞警備車遭壓制。(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男酒駕失控「沿路撞3車」。(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警方初步了解,謝姓男子在北堤路喝酒後,開車於北堤路左轉環島西一段駛經東門圓環往民生路直行,沿途擦撞路邊停車3台轎車後,並右轉往民生路54巷行駛,再度擦擊金成分局警備車,造成警備車前保桿受損。

▲▼金門男酒駕失控「沿路撞3車」 再衝警局撞警備車遭壓制。(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男酒駕失控「沿路撞3車」,再衝警局撞警備車遭壓制。(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男酒駕失控「沿路撞3車」 再衝警局撞警備車遭壓制。(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經值班員警等人見狀前往攔查後停置於路邊,現場對駕駛實施酒測後發現有酒精反應。為求慎重,警方經調閱影像發現,該車行經分局前,前輪軸即有明顯故障,初步排除蓄意撞擊警用車輛。 酒駕事故共計造成4部車輛車損,無人員受傷,全案詢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福建金門地檢署偵辦。至於詳細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後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36萬元,並且車牌還需吊扣2年;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若是致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