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就在旁邊!女公園誘童去買糖果 下場要關7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阿鳳(化名)2022年9月間在某公園看見一名男童正在玩耍,竟以去買糖果為由,意圖將孩子帶離公園,被男童父親制止後,還在附近徘徊。雖然阿鳳事後辯稱是因為看孩子可愛才會這樣做,但橋頭地院法官不採信,日前依略誘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公園,遊樂區。(圖/CFP)

▲阿鳳以去買糖果為由,意圖將男童帶離公園。(示意圖/VCG,非本文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阿鳳2022年9月間在某公園看見一名男童正在兒童遊戲區旁邊的椅子上玩耍,竟在未經男童父母同意之下,上前表明要帶男童去買糖果,意圖將孩子牽走帶離公園。

當時男童的父親就在一旁,看到阿鳳與孩子搭話,接著一路往出公園的方向走,過程中沒有停留,嚇得趕緊上前制止,所幸孩子平安無事,他原本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沒想到阿鳳竟然還持續在附近徘徊,這才決定報警並提告。

阿鳳挨告之後坦承自己是在未經父母同意之下,想帶男童去買糖果,但強調當下只是覺得孩子可愛,後來怕家長擔心,所以牽著走了4、5步而已,沒有離開公園。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男童父親歷次證述皆很明確,況且他並不認識阿鳳,原本也無意提告,應當沒有杜撰情節誣陷阿鳳的動機;此外,阿鳳自己也承認有牽著孩子走,但沒走多遠,可見她一開始確實具有略誘的主觀意圖,且已著手進行,最終不採信她的說詞,並依略誘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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