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警酒駕「開巡邏車撞民眾」 警局火速開鍘:記2大過免職

▲▼中壢警分局。(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中壢一名警員酒駕肇事,被警局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2大過免職。(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楊熾興、沈繼昌、趙蔡州/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近日發生一起警員酒駕肇事事故,交通警察大隊中壢中隊林姓警員9日休息時在家飲酒,不料10日上午8點執勤時追撞民眾車輛,後續被驗出酒測值高達0.69mg/l。中壢警分局訊後將林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記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分局長及副分局長也分別予以小過或申誡。

中壢警方調查,林員9日休假期間在家飲酒,不料10日上午8點值勤時仍酒意未消,值勤過程中接獲市區發生車禍事件,他因此駕駛巡邏車前往處理,結果在中豐北路一段、興南路口失控追撞民眾車輛,其他警方趕到後馬上對他進行酒測,發現他的酒測值竟高達0.69mg/l。

中壢警分局11日表示,林員酒駕上路「知法犯法」,分局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訊後將林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續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2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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