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性騷案成立!法評會送懲戒建議撤職

▲大腿,蜜大腿,腿粗,短裙,女生,辣妹。(圖/記者周姈姈攝)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性騷擾女法官,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將他撤職。(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爆出對女法官性騷擾案件,被送法官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審理後,認為他利用資深法官權勢,對菜鳥女法官性騷擾,恣意性騷擾,造成女法官身心靈受創甚深,嚴重戕害司法形象。決議將他送職務法庭議處,並建議將他撤職。

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今年6月間出現一篇署名「妳不孤單」的貼文,指稱去年11月15日中午,蔡明宏假藉關心工作,開車載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至陽明山用餐。但蔡明宏下山時刻意選擇不同路線,疑似將車輛開進「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噁心就是噁心,沒什麼好說的」。女法官最後請求士林地院、司法院重視本案,切勿輕輕放下。

士林地院隨即啟動性平措施,先將蔡明宏免兼審判長,調動到刑事庭法官,之後又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最後認定性騷擾成立,並將蔡明宏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議。

法評會於19日做出決議,認為本案請求評鑑事實屬實,請求成立。蔡明宏對女法官性騷擾行為,其行為不當,侵害女法官身體自主權,致女法官身心靈所受損害非輕,有損法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

法評會指出,蔡明宏早在2007年間就邀約女書記官到陽明山上,待到深夜才下山,事發後曾被司法院記兩支申誡懲處,不料多年後又犯下這件性騷擾案。法評會審酌他「為逞一己私慾之動機、目的,利用其身為資深法官之權勢,對同法院法官,恣意為性騷擾之不當行為,欠缺性別平等觀念,致女法官身心靈受創甚深,業已嚴重戕害司法形象,兼衡其行為後毫無悛悔之意」,因此決議將他送職務法庭議處,並建議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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