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外遇被抓包喊「想要三人行」 妻見恩愛對話氣討120萬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陳姓人妻平時一人做兩份工作,2022年12月間因為王姓丈夫的手機狂響,擔心錯失重要訊息,沒想到拿起來一看,竟然是小三傳來的,兩人還曾互傳「我愛你愛得好痛苦」、「那就約明天早上3、4點汽車旅館好嗎」等恩愛訊息,讓她大受打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20萬元。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王男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

▲男子搞外遇。(示意圖/CFP)

▲陳女抓包丈夫外遇小麗,小麗也出庭坦承與王男是交往關係。(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陳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結婚26年,她平時白天從事美髮事業,晚上做小吃店工作,丈夫則是計程車司機,2022年12月10日因為丈夫的手機不斷響起訊息鈴聲,擔心會錯失重要訊息,於是拿起手機代為查看,沒想到竟然是暱稱「小麗」的女子傳來的,再細看雙方對話,丈夫竟然稱小麗為「老婆」,兩人還曾相約出遊、前往摩鐵同床共枕。

陳女氣憤表示,事後質問丈夫,丈夫竟然惱羞成怒,不僅與她大吵一架,還想大享齊人之福,她完全無法接受,為此引發焦慮症,必須前往精神科就診,最終決定對丈夫提告求償120萬元。

王男經法院合法通知,僅表示臨時有要事要親自南下處理,無法出庭,卻未具體表明是什麼要事,因此未獲得法院准假,而他也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小麗則出庭證稱,自己是小吃店的員工,王男會到店裡消費,兩人確實曾一起出去玩,去過遊樂園、坪林、羊肉爐店、烤肉,算是有交往,那些恩愛訊息也是她和王男所傳的。

士林地院法官檢視雙方LINE對話訊息,王男稱小麗為老婆,雙方還互傳「我愛你愛得好痛苦」,「可以抱抱你嗎」、「那就約明天早上3、4點汽車旅館好嗎」、「我就喜歡抱你啊才有感覺了」、「過去給你秀秀」、「幫你按摩」等訊息。

法官指出,從上述訊息可知,王男與小麗確實已經逾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往來範疇,侵害到陳女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衡量雙方身分、地位、學歷、資力、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妻子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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