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赤崁樓文化園區景點立牌深夜遭人胡亂塗鴉,還黏貼意義不明的紙條!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是55歲的李姓女子所為,李女供稱「園區土地都是她的」,所以黏貼紙條等來表示所有權。全案調查後,警方將李女依違反褻瀆祀典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另被塗鴉的碑牌並非古蹟文物,也將字條取下並擦拭完畢而未有損壞。

▲赤崁樓文化園區景點立牌深夜遭人胡亂塗鴉,還黏貼意義不明的紙條。(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赤崁樓文化園區何姓管理人於27日夜間報警,指赤嵌樓前景點立碑牌遭人塗寫「回家哦」、「日本」等意思不明之文字及黏貼紙張。民權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調閱周邊監視影像釐清,發現在26日凌晨0時53分許有1名女子徒步走到立碑牌前,在碑牌處塗鴉後離去,從身型及所攜物品研判可能為街友,但沿線調閱其行走蹤跡並四處訪查,均不知該女子身分,遂在分局群組內發布女子特徵協尋。

而後民權所何姓所長於30日晚間7時30分許巡邏時,在公園路某藥妝店前發現該女坐在騎樓下,當下上前盤詢確認後將李女帶回。李女說自己黏貼紙條等行為,是要表示「園區土地都是她的」,文字沒有意義。經員警出示各項影像事項調查後,全案將李嫌依違反褻瀆祀典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污損他人之住宅題誌、店舖招牌或其他正當之告白或標誌者,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待檢察官裁處送辦。另碑牌之文字及字條也取下並擦拭完畢而未有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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