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官員索賄近百萬遭判刑9年10月 「索賄10%」還說是慣例

▲▼     連江縣政府        。(圖/翻攝Google maps)

▲連江縣政府。(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連江縣前產發處長劉德全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得標廠商索賄近百萬元,同時核准補助兒子成立的人頭公司,甚至因主觀認定「大坵島梅花鹿太多」下令屠殺83隻梅花鹿,引發輿論譁然。連江地檢署2021年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劉德全,本月18日連江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宣判劉德全有期徒刑9年10月,其長子劉洵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判決書揭露,劉德全有「索賄10%」的「慣例」,另詐領金額更高達324.9萬餘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劉德全自2014年至2020年擔任產發處長(改制前為建設局)期間,透過兒子劉洵擔任白手套,屢屢向承作採購案的廠商收取賄款。判決書揭露,劉德全有向得標廠商收取相當於標案款項10%賄款的「慣例」,甚至曾在評選會議前向尚未得標的廠商挑明說:「我們馬祖的標案跟別的地方的比較不一樣,希望你好好做!」也曾有廠商有感於「創業維艱」,央求是否可免除索賄的「慣例」,但遭劉德全斷然拒絕。

根據判決書記載的行賄細節,劉德全從2016年起陸續向「105年連江縣『馬祖首選海洋好禮』—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109年度擴充採購案」等標案的得標廠商索賄,索賄金額總計高達99.7萬餘元;不僅如此,他也透過兩名兒子成立的多家人頭公司,詐領人事費、材料費、研究費等逾324.9萬元。

連江地方法院指出,劉德全不思廉潔自持而無視公務員行為規範,竟貪圖錢財收受賄賂,先後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各63萬4500元、19萬元、17萬3000元,3次犯罪情節非輕,知法犯法,所為敗壞官箴;另劉身為公務員,明知兩位兒子以不同公司名義申請多次SBIR補助計畫,竟未依法迴避,而掩護其子繼續詐領補助款,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

至於輿論高度關注的屠殺梅花鹿部分,連江地方法院認為,大坵島上梅花鹿群自2017年起超過200隻,遠高於自然棲地環境可容納的180隻左右的數量,而劉德全是為了解決生態不平衡、梅花鹿因為糧食不足餓死的問題,才指示廠商宰殺梅花鹿,符合《動物保護法》的例外規定,因此判決無罪。

針對連江縣首度有縣府一級主管因貪污遭判重刑,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連江縣黨部主委李問受訪指出,長篇的判決書鉅細靡遺地描述收受賄賂的犯罪行為,真的令人咋舌,也感到非常遺憾,此外,劉德全因殺鹿事件,3年前被調離產發處長,在被起訴調查期間,竟還轉任縣府參議,位居重要職位、領高薪,如今仍經手馬祖社會住宅的規劃,讓人非常憂心馬祖未來居住環境的發展。

李問呼籲,他鄭重呼籲劉德全應該立即辭職下台,同時連江縣政府必須要正式對外界說明。他更表示,這件貪污案恐怕僅是冰山一角,回顧近些日子以來,馬祖連續爆發醜聞,包括對大學生首投族行賄買票、中央駐馬官員違法遭到收押、地方局處首長因貪汙被判刑等,顯見金權政治風氣敗壞,實在是讓人感到非常難過,「是誰讓馬祖不斷沉淪?是誰讓馬祖的政治變成彷彿是金錢遊戲,非得要塞紅包、收回扣、送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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