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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萬安演習27日登場 中警7語言海報加強宣導配合演練

▲▼             。(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萬安46號演習中部地區將於27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止實施。(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今年萬安46號演習,中部地區將於27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止,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等管制實作演練,解除警報後,台中市將分別在台鐵豐原轉運中心、豐原區南陽國小實施30分鐘戰災搶救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台中市警局籲請市民配合演習相關演練。

台中市警局表示,為加強本次演習宣導,中警配合全面換貼新式防空避難標誌海報及宣傳單,以英、日、韓、泰、越南、印尼及菲律賓等7國語言印製,在公共場所張貼及向民眾發送宣傳,以加深民眾對避難標示的認識。

警方指出,演習當日(27日)將在下午1時30分及2時整分別發放一次緊急警報與解除警報,期間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作業,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不過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演習警報發放後,車輛一律靠邊停放,行人應聽從警察、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進行防空疏散避難;公司、商家、場館、學校、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含居家者)應緊閉門窗、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

▲▼             。(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方以英、日、韓、泰、越南、印尼及菲律賓等7國語言印製宣傳海報。(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             。(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方籲請市民遵守管制規定,演習時切勿在街道或巷口逗留,並提醒演習地區內之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如去年部分縣市有民眾執意於演習時騎腳踏車跨越馬路和車輛不聽從警察指揮執意開車行駛等,均依民防法第25條遭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請多加留意,以免觸法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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