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裝減量7/1實施 環保署:不得使用PVC「最高罰15萬」

▲▼環保署公告網購包裝減量並不得使用PVC」,7/1起實施。(圖/unsplash)

▲環保署推動網購包裝減量,將於7月1日起實施。(圖/unsplash)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為改善網購業者用大箱寄送小物,環保署今年初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於7月1日上路,禁止網購業者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包裝須使用一定比例的回收紙、再生料,並訂出「包裝重量比例」規範,從源頭管控網購包裝材使用量,將優先以大型網購業者為稽查對象,若業者違規,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環保署今年2月預告,網購包裝減量政策從7月1日生效,對所有網際網路零售業網購包裝材料進行限制,包括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需有90%以上回收紙含量,以及塑膠包材要摻配25%以上再生料。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環保署指出,資本額5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的中型業者,亦須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資本額1.5億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的大型業者,須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及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

環保署表示,各家網購電商業者因應管制,紛紛調整包裝材料及作業機制,包括出貨時增加包裝重量檢查程序,將大箱變小箱,同時優化出貨系統,將不同倉庫的貨品併箱出貨,減少空間浪費;包材上則使用100%再生紙漿製作紙箱、減少印刷、紙箱不漂白;也有業者重新設計紙箱及緩衝材、以及設計並採用未使用膠帶的紙箱等。

環保署進一步指出,日前邀集環保局研商訂定稽查作業原則,將啟動出貨統倉的現場稽查,第一階段至年底前將優先以大型業者為稽查對象。若業者違反規定,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

▲環保署「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內容。(圖/環保署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