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受理同性婚「違憲」! 名古屋地方法院:違反婚姻自由

▲▼名古屋地方法院判不受理同性婚姻為違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名古屋地方法院30日認定,拒絕受理同性婚姻屬於違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愛知縣一對30多歲的男性同性伴侶因為提出結婚申請書後,遭到公家機關拒絕受理,因此提出告訴,要求國賠1人100萬日幣(約新台幣21.8萬元)。名古屋地方法院30日宣判,地方機關拒絕受理同性婚姻屬於違憲,不過此舉不能稱為國會在立法上有疏失,因此駁回求償。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該起訴訟已是全日本的第4例,在此之前各地方法院也曾進行類似審理。札幌地方法院2021年3月的判決認定,「不受理同性婚姻」的現行制度屬違憲;大阪地方法院2022年6月的判決認為現行制度合憲;東京地方法院2022年11月的判決則認為違憲。

愛知縣名古屋的這對30多歲男性同性情侶曾向地方機關提出婚姻申請,但是被受理單位以「民法與戶籍法僅規定男女才可以結婚」的前提,拒絕受理兩人的結婚申請。兩人於是告上法院,以「不認可同性婚姻是基於對性取向的不合理歧視」為由,向國家求償每人100萬日幣(約新台幣21.8萬元)的賠償。該案30日於名古屋地方法院進行審理。

名古屋地方法院法官西村修認為,拒絕同性伴侶結婚的規定違反憲法第14條的「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以及憲法第24條「婚姻自由」,因此認為相關規定屬於違憲。不過判決指出,此舉也不能認為是國會在立法過程中有疏失,因此駁回原告的國賠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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