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掛口水…加油妹控同事關廁硬上!法官揪疑點:男友在旁沒呼救

▲房事,啪啪,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小婷指控被同事叫進廁所內逼口交,但法官認為男友就在外面小婷卻沒呼救,無證據遭受強迫,判同事無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加油站女員工小婷(化名)提告一名許姓男同事,竟不顧她的男友就在附近,要她一起進到殘障廁所後強壓她的頭逼口交,接著無視她的抗拒硬上得逞,但法官參酌各項跡證後,認為男友當時就在廁所旁的休息區,小婷若大聲呼救是可以被聽到的,且她對細節的敘述存在許多矛盾,無法判斷小婷遭到強迫,因此判許男無罪。

判決指出,小婷在高雄一家加油站工作,2021年12月1日凌晨,小婷與許姓同事、小婷男友及另一名友人在加油站的休息區聊天,但小婷指控,許男聊到一半,就先進到一旁的殘障廁所,趁她男友不注意時對她招手要她進去,她沒想太多上前查看,就被許男關在廁所內,開始強壓她頭部逼她口交,又將她壓在洗手台上性侵。

小婷對警方表示,她與大家聊天嬉鬧時,有不小心碰到許男下體,發現有點勃起,接著許男到廁所向她招手,她就走進去看他要做什麼,沒想到就遭到許男強壓,要她「不要出聲音」,最後不敵許男蠻力被侵犯得逞。

但法官發現,加油站休息區與殘障廁所僅隔數公尺,案發當時又相當安靜,只要呼救外面的區域都聽得到,且小婷的證詞中可見並未遭受許男積極約束,以至於阻擋向男友求救,且加油站監視畫面還可看到小婷與許男拉扯嬉鬧、抓住對方,似非全無抗拒之能力。

此外,小婷曾證稱她從廁所出來時,男友與友人就等在門外,男友發現她嘴角有口水、眼角有淚,問她「妳們在幹嘛」,小婷當下並沒有直接表示遭到性侵,而是逕自與男友離開,反應有違常理。

法官認為,造成小婷情緒低落、抑鬱不穩的因素甚多,無法斷定與遭受此事有關,且無補強證據證明與許男發生性行為出自被逼迫,而小婷男友事後傳訊許男只說到「做這種事情不知羞恥?自己都沒做錯」、「自己都抑制不了自己,算什麼君子」,看不出違背小婷意願的用詞,因此認為許男無強制性交行為,判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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