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遭攔查「侵占租賃車」 搜出改造手槍+安毒!

▲陳姓男子駕駛之車輛涉嫌侵占而得。(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一)

▲陳姓男子駕駛之車輛涉嫌侵占而得。(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吉安光華派出所8日晚間6時許,在吉安鄉南海3街攔查1部租賃自小客車,查獲44歲陳姓男子涉嫌侵占車輛,同時在車內起獲改造手槍1把、彈匣2支、槍管1支、子彈14發、2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計0.72公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侵占移送偵辦。

▲陳姓男子駕駛之車輛涉嫌侵占而得。(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一)

▲車內起獲改造手槍1把、彈匣2支、槍管1支、子彈14發、安非他命1包計0.72公克。

警方表示,光華派出所員警8日晚間巡經轄區南海3街,以警用電腦查詢發現前方1部租賃小客車涉及侵占案件,於是上前攔查,過程中員警在車門扶手處查獲1包毒品安非他命,接著又在後座1個金屬箱內查獲改造手槍、彈匣、子彈等證物,員警隨即將陳男逮捕帶回詢問。

▲陳姓男子駕駛之車輛涉嫌侵占而得。(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一)

經查小客車是陳男向1名羅姓友人借來代步使用,今年3月27日羅男在台東市租下該部車輛,因遲未歸還並失去聯繫,車行在3月31日向台東警方報案,陳男表示槍械是從網路購買自行改造組裝,毒品是自己的,至於來源卻模糊帶過交待不清,由於本案犯罪事證明確,警方依現行犯將陳男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械及毒品的來源及流向。

▲陳姓男子駕駛之車輛涉嫌侵占而得。(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一)

吉安警分局表示,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2、3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另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改造模型槍、販賣或運輸改造模型槍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接觸槍毒害人害己,民眾千萬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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