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官涉「性騷擾女房仲」 遭檢察官聲押

▲▼台南一名警官,涉嫌對女房仲性騷與跟騷。(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一名警官,涉嫌對女房仲性騷與跟騷。(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林彥臣/台南報導

台南市分局受理轄內1位女房仲報案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因被指控涉案人是台南市警局林姓警員,警方十分慎重依法受理查處,除傳喚到案說明,於31日依法開立約制告誡行為人林嫌外,偵訊後於下午4時許,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指控林姓員警持續糾纏且不斷傳訊息騷擾被害人,並至被害人工作處騷擾,令被害人感到身心俱疲,感到惶恐不敢上班,最後才在親友陪同下報案。

永康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外,並秉持不掩飾、不庇護的態度從嚴追查究責,且顧及林嫌具警職身分因素,從嚴偵處勿枉勿縱,於31日依法開立書面告誡,約制告誡行為人林嫌外,且於偵詢後於下午4時許隨案移送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台南市警局表示,將依檢方後續偵查結果如何,從嚴處理。

林姓員警涉犯性騷防治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姓員警犯嫌重大,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性騷擾行為之虞,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101-1條第1項第2款,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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