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免隔離「抗病毒藥、清冠」仍公費!羅一鈞揭開立方式

▲▼3/16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國內將於3月20日起進一步解封,輕症免通報隔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16)日表示,快篩陽性民眾如屬於高風險群族,經醫師評估符合條件仍可開立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與清冠一號,也提醒符合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具慢性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對象,快篩陽性請儘速就醫。

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免通報免隔離措施將自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實施,「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領用亦自3月20日起同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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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鈞說明,新制上路之後口服抗病毒藥物與清冠一號醫療端仍會持續協助提供,但因為沒有快篩陽確診的程序,醫師可以民眾自持或者現場採檢的結果予以認定,包含家用快篩、醫用快篩或者PCR檢驗結果。

若屬於併發症高風險民眾,經醫師診察評估為發病5日內且65歲以上或重症風險因子,可由診療醫師開立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至全國約2,700餘家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領用藥物治療。醫事機構於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可自主上傳IC卡藥物作業,以掌握藥品使用流向。

至於清冠一號,羅一鈞說,由中醫師針對新冠檢驗陽性結果的病患,且屬於具有重症風險因子及中醫急迫病勢的公費適用條件對象,於病歷記載新冠陽性結果與適應症等相關條件,就可以開立。

指揮中心特別提醒,65歲以上、孕婦、產婦(產後六週內)、具慢性病(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炎、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吸菸、BMI≧30等)或具影響免疫功能疾病之民眾,為感染COVID-19後可能導致併發症之高風險對象,於快篩陽性請儘速就醫,以利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開立方式。(圖/指揮中心提供)

▲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開立方式。(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說明,雖然多數COVID-19感染者均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但病程仍有機會發展為中重症,民眾快篩陽性後,如出現下列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90mmHg或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100次/分鐘,請立即撥打119、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開車前往就醫。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由於兒童染疫後重症機會低於成年人,且兒童較不擅於表達自身感受,如家中兒童快篩陽性後,發燒超過48小時或高燒超過39度合併發冷/冒冷汗、退燒後持續或活動力不佳、退燒後持續呼吸急促/喘/胸悶胸痛、持續性嘔吐/頭痛或腹痛、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解尿,請家長儘速帶往就醫;若出現抽蓄、肌躍型抽蓄、步態不穩、意識不佳或持續昏睡、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唇色發白或發紫、血氧飽和度低於94%、肢體冰冷核病皮膚斑駁、冒冷汗、體溫大於41度等症狀時,請立即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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