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老闆%嫩妹員工!髮廊洗頭區成砲房 被「這隻眼睛」看到慘了

▲嚴姓男子去年10月找來傳播妹陪酒,期間2度發生性行為,事後卻挨告強制性交。(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小珮與工作的髮廊老闆在店內人與人的連結,卻沒避開監視器過程全都錄,老闆妻子看後氣炸提告。(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女子小珮(化名)到台北市一家髮廊上班,卻與老闆產生情愫,直接在店內就親親抱抱起來,甚至在洗頭區忘情愛撫、肉體連結,但過程都被店內監視器全都錄,老闆的妻子看見性愛畫面崩潰,向小珮求償100萬,小珮還裝傻說不知道老闆已婚,但法官看她IG追蹤老闆、有看到老闆與妻兒互動內容,明顯是狡辯,判她須賠妻子30萬元。

根據判決,小珮表示,她在2021年7月到髮廊工作時,並不知道老闆結婚了,老闆先對她展開追求而有頻繁互動,同年9月間老闆的妻子出現在髮廊,她驚覺老闆已婚、就馬上跟老闆斷絕聯絡,也向老闆妻子道歉,並不是故意做對不起她的事。

但法官發現,小珮有使用IG的習慣,而老闆的IG標示連結著他的臉書帳號,若依照她所說的應老闆的熱烈追求,她應該會透過IG、臉書等與老闆往來,並可以關注到老闆PO在社群上的妻兒照片,更何況老闆直白寫下「謝謝太太小孩家人夥伴客人朋友這一年的照顧陪伴」,而且從9月遭妻子發現2人關係後,小珮與老闆的對話中,也沒顯示遭受隱瞞而提出質疑或憤怒,只先關心「我要保護自己,你又沒有保護我了」,可見小珮早就知道老闆並非單身狀態。

台北地院認為,監視器影像中小珮與老闆數次親吻、擁抱,狀似親密,還在收銀台前、洗頭區直接交流起來,確實侵害了老闆妻子配偶權,判小珮須賠償30萬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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