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監2度縱火!第3次跑錯地方放火遭逮 莽女狂言:還是很不滿

▲▼台中女子監獄,台中女監,中女監,舍房,女監育嬰室,監獄(圖/資料照)

▲林女2度到台中女子監獄縱火,第3次則是跑錯地方放火被逮。(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一名林姓女子出獄後,因對台中女子監獄不滿而縱火遭判刑,近日收到通知其須至療養院進行精神鑑定,林女暴怒又跑去女監與另間台中監獄的停車場2度縱火。由於林女大言不慚稱「對台中女監很不滿」,法官考量恐有再犯之虞,判處1年6月,刑期執行完畢後須施以監護3年。

判決指出,林女出獄後因對台中女子監獄不滿,以及在2021年2月24日犯下女監縱火案後,收到通知必須至醫院接受精神鑑定,林女一氣之下於2022年4月13日下午前往女監停車場縱火,接著騎車離去,當時正好有員工經過,趕緊報警並撲滅。

隔天凌晨3時許,林女又跑去附近土地公廟搬走裡面存放的瓦斯瓶,載到台中監獄的停車場(誤認該處是女監),開瓦斯引燃後離去,但當天就遭到警方查獲並逮捕。

審理時林女均坦承犯行,不過林女經精神鑑定後確定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鑑定期間林女有被害妄想、衝動控制不佳,推測其犯行時可能受症狀困擾,影響現實判斷,導致辨識行為違法或辨識行為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法減輕其刑,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

另外,林女在法院訊問時表示「現在對台中女監還是很不滿」,足見其犯罪動機仍繼續存在,明顯有再犯之虞,因此在服刑結束後,林女須施以監護3年,以資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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