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22年!人總宣布調整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至1.9萬

▲台南市警局所屬各分局同步執行擴大臨檢及路檢勤務。(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通過提案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擬調升自民國89年至今,未曾調整的外勤警消人員每人每月1萬7000元超勤加班費上限。人事行政總處3日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支領上限提高至1萬9千元。

人事行政總處今表示,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警消人員健康權及加班合理補償,行政院核定自今年1月1日起,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支領上限提高至1萬9千元。

人事總處說,內政部考量為維護外勤警消人員健康權及適度調高超勤加班費限額,將有助於激勵工作士氣,在參酌超勤加班費時數現況,並經徵詢地方主管機關意見後,建議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由1萬7千元調整為1萬9千元,並經人事總處簽陳行政院核定。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未來內政部將持續檢視警消人員勤務編排之妥適性,適時滾動檢討超勤加班費之限額,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之意旨。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