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遭潑漆以為他幹的 雲林6煞持西瓜刀猛砍!無辜男命危 

記者蔡佩旻、翁子皓/雲林報導

雲林蒙姓男子25日凌晨發現,停放在雲林虎尾光復路旁的賓士車遭不明人士潑油漆,當時王姓男子正好在該處出現,遭誤認是潑漆之人,蒙男糾眾圍住王男興師問罪,混亂中有人以西瓜刀砍傷王男。警方獲報,以優勢警力將蒙男等6嫌逮捕,檢方將蒙等3名男子向院方聲押,其餘3人重金交保。

▲雲林6煞砍斷男子四肢肌腱,遭警方逮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6煞持刀砍傷王男,遭警方逮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下同)

▲雲林6煞砍斷男子四肢肌腱,遭警方逮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蒙男25日凌晨發現,停放在光復路旁的賓士車遭人潑紅漆,恰巧王男載朋友至該處準備離開,他將王男誤認為潑漆的仇家,於是夥同其他5人將王男團團包圍,混亂中有人以西瓜刀將王男砍成重傷。

▲蒙姓男子發現愛車遭人潑紅漆。(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蒙男見愛車遭人潑紅漆,認定王男是潑漆人。

王男在衝突中四肢肌腱遭砍斷,全身是血自行駕車就醫,隨後被醫院發出命危通知。王男的太太在臉書發文控訴「家務事本不想公開、但我孤兒寡母無權無勢,藉由社會輿論壓力請肇事家屬還我公道」,引發網友與媒體的關注。

虎尾警分局指出,25日凌晨2時許獲報,建國一村光復路附近發生潑漆、聚眾鬥毆案件,警方隨即以優勢警力將蒙姓等6名犯嫌逮捕,其中還包含一名女性,警方訊問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將蒙姓等3名男子向院方聲押,其餘3人分別以60萬、20萬、20萬交保。

虎尾警分局強調,根據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呼籲民眾勿以身涉法。

▲蒙姓男子發現愛車遭人潑紅漆。(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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