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爆複製貼上NCC報告 張善政舉著作權法:合理範圍可重製

▲張善政。(圖/翻攝自《千秋萬事》)

▲張善政回覆農委會子報告「複製貼上」NCC爭議。(圖/翻攝自《千秋萬事》)

記者鄭文晴/綜合報導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再被媒體爆料,2009年農委會子報告60頁中的29頁,疑似「複製貼上」NCC在2006年的報告。對此,今(5)早張善政受訪回應,根據著作權法第50條,政府發表公開的報告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重製、公開播送和傳輸,所以「我們這個研究計畫去引用國內外的研究報告,其實是完全有依據的」,在法律上面這不是抄襲,而是「重製」。

張善政今天接受廣播節目《千秋萬事》專訪,他重申,這個計畫當初目的,是把國內外農業電子化的新技術整理、翻譯,最後彙整成報告給農委會參考。根據著作權法50和52條,只要是政府發表公開的報告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重製,而NCC就是政府報告,所以今天媒體都在表頭寫下「複製貼上」,而非「抄襲」。

對於被質疑拿5700萬做了多少報告、A了多少錢,張善政說,這個委託案團隊還開發了2個資訊系統,去很多國家考察,3年下來報告篇幅一點都不少,如果「5700萬有一塊錢掉到口袋,我退選。」

張善政表示,如果農委會覺得研究案違規,「這會變成採購案的糾紛」,政府對於甲乙雙方採購案發生糾紛的話,有既定的法律程序,絕對不是單方說的算,「到時候照這個程序走就是了」,不過對於主持計畫的投入他感到非常驕傲。

至於和宏碁關係好,擔任獨董薪資為500萬到1000萬元之間,張善政指出,宏碁是上市公司,這麼多股東,且董監事酬勞都很公開,「若質疑我的話早就在獨董大會被推翻」,但沒有人有任何意見。

張善政強調,其實並沒有很在意薪水,「當時離開Google,馬總統請我去當政務委員,我的薪水是打折又打折」,若真的在意待遇薪水,當初就不會離開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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