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上任6年槍決2人 3名殺警囚死刑定讞未執行

▲民進黨中執會後,主席蔡英文致詞。(圖/記者林敬旻攝)

▲總統蔡英文致詞。(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皮心瑀/綜合報導

台南安南區北汕尾三路22日發生殺警案,立法院長游錫堃第一時間說出重話,稱「我是反對判死刑,但這樣一定要判死刑」,引來各界關注,因為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曾說過,「廢死是一個普世的目標」,而執政這6年多來,僅執行過2次死刑,目前共38名死囚在獄中,其中3名是因殺警而被逮。

1990年8月10日晚間,王信福帶著懷孕的女友張清梅到「船長卡拉OK店」慶祝,但最後卻發生2名下班員警在場喝酒時,遭槍手陳榮傑持槍殺害,王信福案發後就逃亡遭到通緝。

1992年間,下手行兇的陳榮傑遭判死刑定讞槍決;但他供稱,槍是王信福給的,開槍也是王信福下令的,這也成為王信福遭定罪的一大理由。王信福逃亡多年後,2004年間因眼疾而返回台灣,隨即遭逮捕並提起公訴,雖然王信福不斷喊冤,說陳榮傑是李姓友人的小弟、槍也是李姓友人所提供,但法院仍將他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1年駁回上訴確定,王信福遭判死刑定讞。

不過,「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指出,此案擁有高度爭議,因法院主要憑陳榮傑的自白就宣判死刑,未有科學證據。

2000年9月1日,桃園縣觀音鄉新坡派出所員警范姜群國凌晨執行道路攔檢勤務,綽號「太子」的蕭新財等人拒絕盤檢,並持槍朝警員范姜群國開槍,造成剛訂婚不久的范姜群國頸部中彈,當場殉職。

蕭新財2005年12月29日被判處死刑定讞,但多次聲請釋憲求免死,全遭大法官拒絕受理,但至今仍未伏法。

2005年4月10日中午,新北市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洪重男、張大皞執行防搶巡邏勤務,將警用機車停在橫科路汐止農會白雲辦事處後門,正在簽巡邏箱時,突遭王柏忠44歲、王柏英41歲持刀從後砍頸,洪員遭連砍15刀割斷頸動脈傷重不治,張員則受到重傷送醫急救,歹徒搶走張員配槍及12發子彈後共騎機車逃逸。最後在殉職洪員的「二七」,也就是案發10天後,王姓兄弟在睡夢中落網,最高法院於2009年3月13日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王柏英死刑、王柏忠無期徒刑定讞;2017年王柏英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抗告,最高法院裁定駁回。

目前,蔡英文任內執行過的死刑包括持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的李宏基,及除夕夜冷血燒死6至親的翁仁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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