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0小時解居隔...旅美男攜未婚妻與家人聚餐 吃頓飯慘噴40萬!

▲▼ 士林執行署。(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北市吳姓男子今年農曆春節期間帶著蕭姓未婚妻從美返台,提早10小時離開居家檢疫處所,各遭裁罰20萬元。(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24歲吳姓男子,今年農曆年攜蕭姓未婚妻從美返台,選擇「 7+7」方案進行檢疫,吳男卻提早10小時帶著未婚妻離開居家檢疫處所,與家人用餐約2小時,各遭裁罰20萬元,由於他未繳納並返美,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其存款,吳男越洋打電話喊冤「並非故意不繳納」,同時請台灣友人分筆繳納完畢。

士林分署表示,吳男與蕭女今年1月30日從美國入境台灣,選擇「7天防疫旅宿+7天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檢疫措施,其中「7天自宅或親友住所」的起訖日為2月6日起至2月13日24時須進行居家檢疫。

吳男於2月13日下午1時30分左右,攜未婚妻離開居家檢疫處所步行外出與家人用餐,直到當天下午3時30分左右才返回居家檢疫處所,遭內湖區公所查獲移送台北民政局,對吳男及同為居家檢疫者蕭女各裁罰20萬元,蕭女則如期繳清。

由於吳男遲遲未繳納遭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經查發現他6月6又前往美國,多家銀行都有利息所得,分署則執行他銀行存款,但扣押命令剛發出,立刻接到吳男從美國來電,緊張稱「銀行通知帳戶內存款遭強制執行」,有想到可能是違反防疫規定罰鍰未繳,但也解釋喊冤「並非故意不繳」,只是不知道何時、何處可繳納,礙於無法返國處理,只好委請在台友人以轉帳方式分筆繳清20萬元罰鍰。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應共同遵守政府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勿心存僥倖,如對防疫規定有所疑義亦應先行向各地衛生機關洽詢,避免因一時大意造成任何防疫破口產生,如遭裁處經濟有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若拒繳又不分期,除扣押查封財產外,甚至會採取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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