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仍未捐資 教部:私校諮詢會建議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高苑科大。(圖/摘自高苑科大臉書)

▲教育部將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圖/摘自高苑科大臉書)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高苑科大在5月遭踢爆菲律賓生黑工案,教育部將該校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由於高苑科大董事會未如期在5月底設專戶存入5000萬元,教育部已經發文裁罰董事長50萬元,教育部指出,由於董事會從在5月底至今未依規定捐資,今(1日)私校諮詢會會中建議解散高苑科大全體董事職務。

立委范雲在5月初踢爆高苑科大,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菲律賓學生淪為學工,教育部查出學生有超時工作狀況,而校方竟要學生謊稱工時合法,屬於不當作為,教育部列為重大行政缺失,並確認高苑科大經由仲介辦理菲律賓學生招生,嚴重損及學生權益,納入私校獎補助扣減重要參據,從111學年度起禁止招收境外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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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高苑科大在今年2月底改組董事會,教育部讓新董事會分期捐資,但3日14日到期時,董事會承諾的3千萬元沒到位,高苑科大因而被列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發文給高苑科大董事會,要求5月28日前設專戶並存入5000萬元,但因未入帳,教育部在6月10日發文裁罰董事長50萬元,並要求6月底前捐資,否則將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將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指出,根據高苑科技大學捐助章程第12條規定,董事會職權包括「經費之籌措與運用」,故董事會對高苑科大有其財務責任,而董事會在4月底的會議上,表示因學校財務支出控管不佳,無法將捐款直接捐入學校帳戶,決議設立專戶,分期完成1.5億元捐資,教育部在5月13日同意,並請董事會在5月28日前完成開設專戶及捐資5千萬元,另後續分2期捐資5千萬元。

不過,教育部表示,由於高苑科大董事會迄今仍未辦理捐資,教育部先在6月10日對董事長裁處50萬元,今天提交私校諮詢會諮詢有關解散高苑科大全體董事職務案,私校諮詢會會中建議解散高苑科大全體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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