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娘縱火燒夫「幾乎毀容」 判刑7年定讞再被控殺兒未遂

▲買汽油燒醫師夫釀40%燒傷,遭家暴妻泣:我真的很後悔。(圖/記者柳名耕攝)

▲林姓醫師娘因縱火燒夫,被依殺人未遂判刑7年確定。(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林姓女子4年前因自認遭醫師丈夫家暴,談離婚時又發生口角,趁丈夫午睡時,潑灑汽油、酒精縱火,丈夫全身40%燒傷,幾乎毀容,最高法院已依殺人未遂罪判林女徒刑7年確定,但丈夫堅持要為當時也在家中的8月大兒子提告,台北地檢署30日以同一行為犯行已判決確定等理由,第3度將林女處分不起訴。

根據法院判決,林女在2018年因與醫師丈夫相處不睦,懷疑丈夫家暴又偷吃,要求離婚並爭取幼子監護權,2人發生多次爭執,同年10月19日再次大吵一架後,林女先後買了工業酒精及汽油,趁丈夫回家午睡時,潑灑汽油並持酒精燈靠近,瞬間點燃火勢。

林女丈夫從床上跳起,衝進浴室沖水滅火,林女則是嚇到下樓請鄰居報警,並返回家中將嬰兒抱走,林女丈夫的臉、頸、胸、背及四肢,共約體表面積40%受到二度至三度燒傷,還一度發出病危通知,經搶救後才救回,林女因此被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確定。

不過林女丈夫認為,當時8個月大的兒子也因火警意外受傷,代兒子再告林女涉嫌殺人未遂,但檢方認定,當時孩子是在不同房間,無法證明傷勢與火勢的因果關係,且即使有關,也屬於同一犯罪行為等理由,3度處分不起訴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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