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業大亨偷養小三10年!正宮硬起來「求償800萬」 1原因她慘敗

▲桃園市某國小向姓主任與同校女老師傳出婚外情,元配接獲匿名信暗指「為人師表卻搞婚外情」憤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台中飯店業大亨被前妻指控婚內外遇,遭求償800萬元,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正宮指控,自己身為飯店大亨的前夫在兩人離婚前外遇,且與小三情纏10年,前夫也親口承認此事,讓她認為自己的配偶權嚴重受到侵害,因此憤而對前夫及小三提告求償800萬元。不過,法官審理後時,正宮並未提出有利證據證明其前夫外遇,法官認定罪證不足,最終判她敗訴。

正宮主張,其前夫是台中某飯店大亨,而前夫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2008年起就出軌,被她發現後,前夫還曾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小三往來,但沒想到兩人卻仍藕斷絲連,又被她發現有不當交往,而此事前夫也親口證實,讓她認為配偶權嚴重受到侵害,因此憤而對前夫及小三提告求償800萬元。另外前夫還須賠償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小三也須另外賠償10萬元侵害配偶權賠償金。

對此,男方辯稱,自己在離婚前並未承認有外遇,再者他也從來沒有外遇,因此希望法官駁回正宮之訴;而小三方面,則未出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

不過,法院審理時,正宮並無法提出更多有利證據來證明前夫有對婚姻不忠,也沒有舉證前夫與小三有任何不當的交往,或是逾越社會可以容忍的行為,再加上她也曾對小三提告通姦,但均獲不起訴處分,法官最終駁回請求,判正宮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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