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審跨國搶女案被酸爆 還直接和司法院互打臉

▲▼詹姓空姐(詹長真)和義大利藍姓前男友(藍大衛)爭搶2人女兒的監護權,到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出庭後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月初大法官開庭審理詹女所提的裁判憲法審查一案。(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籍前空姐詹女與義大利男友藍姓商人爭奪2人8歲女兒監護權,雙方在台灣展開司法大戰,大法官昨(27)日指出,最高法院裁准義大利男可在官司確定前,將女兒帶回義大利的暫時處分違憲,因為法官未讓女童「陳述意願」,但家事案件為了避免造成孩子的傷害,一直以來都會避免讓孩子出庭,因此此判決一出,就引起各方討論。

前家事法官、律師楊晴祥昨(27)日在其創辦的臉書粉專「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發文表示,「從實務經驗看來,一、二審法官大部分都把請子女到法庭來陳述當作非必要不做的最後一件事,要孩子上法院表態選一個父母同住,是多麽殘忍不恰當的事情」。

▲義大利富商和空姐跨海爭奪子女監護權,根據行政命令規定,14日詹姓空姐需移交子女給父親,詹女也拍影片向富商喊話。(圖/民眾提供)

▲義大利富商和前空姐跨海爭奪女兒監護權。(圖/民眾提供)

楊晴祥提到,司法院官網的宣傳就寫出,兒童少年在出庭當下和事後都會面臨龐大壓力,大法官的判決理由卻指出,此案一二審裁定均未審酌女童意願,法院應直接聽取其意見,讓她直言「憲法法庭多數意見的理由,讓人不禁嘆息,跟一二審的實務工作者仍然有一大段距離」。

不少人則在文章下留言狂酸,「以後也不需要家事調解委員了,也不需要家事專業律師,只要問小孩一切ok 」、「如果小孩當庭說要跟媽媽,爸爸只能要求測謊了,因為程監與家調官的報告都是多餘的」、「以後家事法院(庭)就一堆未成年子女來開庭,然後開庭時兩造都不斷提出問孩子愛不愛自己跟想跟誰住的影片跟譯文就好」、「親權事件以後無須訪視,考量子女忠誠議題,只要使子女到庭訊問即可結案,小孩無須在訴訟中成長,可早日回歸正常生活,這麼說大法官也是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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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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