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班有冷氣」但學校不給開 教育部:可向縣市教育局處反映

▲竹市公立高國中小班班有冷氣 電力系統改善30校年底可望完工。(圖/記者陳蒲芬攝)

▲行政院推動「班班有冷氣」政策。(圖/資料照片)

文/中央社

行政院推動「班班有冷氣」政策,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指出,近日天氣炎熱,許多學校卻還是不准開。教育部則說,室內溫度達攝氏28度就可開,學校不允許的話,可向縣市教育局處反映。

青民協昨天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許多地方4月氣溫就已超過30度,但許多學校仍狀況外,不允許開冷氣,導致教室內新裝好的冷氣,卻像是「裝置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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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各校新裝的冷氣,已於3、4月完成4階段的壓力測試,公立國中的冷氣電費,已透過一般教育補助款編入各縣市的年度預算。

教育部表示,電費是以每間教室裝設2台冷氣,每年5月、6月、9月、10月計88天、每天8小時設算,每校另額外增加20%的額度,讓學校彈性因應。

教育部也提到,最新安裝的冷氣為一級能效,上述設算的補助經費,應足以使用到120天以上。

依教育部函發的「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只要室內溫度超過28度,就可開冷氣。如果校方於達到氣溫條件,不允許開冷氣,可向縣市教育局處反映。

教育部長潘文忠6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也提到, 當初以月份設算補助經費,主要是希望縣市瞭解能源不能無限制使用。台灣常態較熱的月份就是5、6月,以及暑假後的9、10月,但南北確有差異,學校可因地置宜,彈性使用冷氣,也可先開電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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