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好心安慰被解雇女同事 當街摸臀揉胸變態噁男下場慘了

▲▼長髮女,跟蹤。(圖/pakutaso)

▲男子下班尾隨女同事,假裝要安慰心情低落的她卻出手騷擾。(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安養機構工作的張姓男子在下班返家路上,看見同事小妤(化名)剛被解雇情緒憂鬱,又獨自一人走路回家,假裝好心要陪她回家,上前攀談後竟伸出狼爪撫摸臀部又抓揉胸部,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判張男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判決書指出,同在高雄市楠梓區某安養機構工作的張男與小妤,雖然是同事但彼此不熟,2020年4月9日下班時間,小妤獨自走路回家,張男看見她落單,牽著腳踏車上前攀談,小妤雖然覺得怪異但由於是同事仍聊了幾句,沒想到張竟一手摟上小妤腰部、撫摸臀部,她出言制止並把張男手拍開,男子不聽還繼續觸碰她胸部。

返家隔天張還傳訊息給小妤:「昨天是看你無助很可憐……我一時難過幫你當作像自己的妹妹一樣,希望你不要害我,不要亂講話把事情越鬧越大」、「對不起,可不可跟你和解,不要亂告我,我跟你道歉,撤銷告我,我是一時心疼你才摸摸你的頭髮……想要鼓勵你」。

小妤事後感到恐懼、半夜常睡不著哭泣,報警尋求協助,張男到案後辯稱,當天是看到小妤一個女生走路回家不安全,而且又因為被解雇情緒不穩、看起來心情低落,問起發生什麼事她突然崩潰大哭,才拍拍她的頭部跟肩膀表示安慰,並無騷擾等意圖。

警方調查小妤在工作時雖然偶而有抱怨,但情緒正常並無憂鬱現象,且根據張男曾經傳給小妤的那些訊息,認為的確有發生身體上的觸碰才會急著解釋與表達歉意,也造成當事人的不舒服,橋頭地院審後判張男強制猥褻罪,處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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