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具業者被檢舉網路廣告誇大不實而挨罰,法官撤罰認為業者是賣鍋子不是賣食物。(圖/翻攝YouTube)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家鍋具貿易商2020年被人檢舉,在網路上宣稱煮出來的食物可以「養顏美容」,涉誇大不實,台北市衛生局調查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業者提告抗罰,堅稱僅傳達用他們的鍋具可以煮出好吃營養的食物,不是賣「食品」,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鍋具雖屬《食安法》規範的食品器具,但本案業者並非吹噓鍋具本身有「養顏美容」的療效,判決撤罰,可上訴。
本案業者標榜鍋具從歐洲進口,用起來不會燒焦、煮東西味道特別香,而且色澤更增豔更漂亮,吃了可以養顏美容,業者並上傳廣告影片到YouTube,宣稱客人反應吃了這個鍋子煮的食物「覺得越來越年輕、體力越好」、「不僅凍齡還回春」、「試試看,你一定會有所體會」。
業者負責人還入鏡「現身說法」,自稱到醫院做雙眼檢查時受傷,整個下午看不見東西,但是喝了用自家鍋具做的滴雞精,「很神奇喔,太不可思議,喝完之後,慢慢能看到客人的臉,能看到電腦,手機的字也看得到了」。
民眾認為業者廣告內容太誇大,2020年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舉,轉由北市府衛生局調查後,認定業者打廣告的內容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裁罰業者6萬元罰鍰。
業者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抗罰,強調他們賣的是「鍋具」,不是「食品、藥物」,廣告雖描述雞精的好處,充其量只是烹飪教學,告訴消費者吃健康營養、天然新鮮的食材對健康有益,最終目的,是希望消費者來買他們的鍋具,但3支廣告片共只有99次觀看數。
北市府衛生局指業者的產品說明書記載鍋具與食物接觸面使用塑膠材質,但本案鍋具廣告會讓一般民眾誤以為用來煮東西吃,能讓視力復原、凍齡回春,甚至可護肝及增強免疫力,已不只是教觀眾做菜,而是涉及標榜療效,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
法官審理認為,本案業者賣的鍋具雖屬《食安法》規範的「食品器具」,廣告內容可能有些誇張,但仔細看完3支廣告片,就明白業者宣傳鍋具能煮雞精與其他營養食物、吃了有療效,而不是鍋具本身能養顏美容、滋補強身,北市府衛生局擷取廣告片段開罰,反而有違誤,據此判決撤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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