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餐桌上放辣椒槍涉嫌恐嚇 原因竟是「鄰桌看我吃肉粽」

▲方姓男子不滿鄰桌客人盯著他吃肉粽,竟出「辣椒槍」擺在桌上,涉嫌讓人誤認為真槍,意圖「恐嚇」對方,被市警五分局查獲。(民眾提供,下同)

▲方姓男子不滿鄰桌客人盯著他吃肉粽,竟亮出「辣椒槍」擺在桌上,涉嫌讓人誤認為真槍,意圖「恐嚇」對方,被市警五分局查獲。(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30歲方姓男子到肉粽店吃肉粽時,疑不滿鄰桌客人「盯」他,竟直接拿出一把「辣椒槍」放在桌上示威,市警五分局據報趕到現場當場逮捕方嫌,並查扣「辣椒槍」,方嫌辯稱他並未出言恐嚇他人,亮「辣椒槍」只是為了防身,警方認為「辣椒槍」外型像真槍,方嫌所為令人心生畏懼,將全案後依恐嚇罪嫌送辦。

▲方姓男子不滿鄰桌客人盯著他吃肉粽,竟出「辣椒槍」擺在桌上,涉嫌讓人誤認為真槍,意圖「恐嚇」對方,被市警五分局查獲。(民眾提供,下同)

台南市警五分局於1月21日凊晨5時21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北區中華北路1家肉粽店內有人亮槍,五分局立即派遣線上員警前往處置,店家否認有人亮槍情事,但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清晨5時許,有一男子從深色自小客車下車入內食用肉粽,過程中涉案人與店內另一顧客目光相交後,犯嫌即返回車上取出1把黑色槍枝放在桌上,且犯嫌刻意目光直視報案人,報案人上車準備離去時,犯嫌亦以手指向報案人,顯有恐嚇意圖。

▲方姓男子不滿鄰桌客人盯著他吃肉粽,竟出「辣椒槍」擺在桌上,涉嫌讓人誤認為真槍,意圖「恐嚇」對方,被市警五分局查獲。(民眾提供,下同)

案經五分局偵查隊循線追查,查出該名「亮槍」犯嫌為30歲方姓男子,立即向台南地檢署及台南地院聲請拘票、搜索票獲准,循線將方嫌拘提到案,並起出1把「辣椒槍」,即帶案偵辦。

方嫌雖辯稱該把噴霧「辣椒槍」是他防身用,且他只是將「辣椒槍」放在桌上,全程並沒有說任何恐嚇的話語,是對方盯著他吃肉粽,意圖不明,才亮槍防身。但警方認為該把「辣椒槍」外型像真槍,民眾無法一眼作分辯,方嫌行為確有令人心生畏懼,全案偵訊後依恐嚇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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