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女嬰眼上吊抽筋手骨折 照顧不周非虐待粗心父母緩起訴

嬰兒,寶寶。(圖/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網站)

▲粗心夫妻照護女嬰不當,弄出多處舊傷被懷疑是家暴虐嬰案件。(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北市1對夫妻前年底生下1名女嬰,卻先後因抱著上車時撞到頭,泡牛奶時燙傷腳,換藥時又弄到女嬰左手骨折,直到去年2月,女嬰疑因嬰兒搖晃症送醫急診被發現一堆舊傷,通報疑為家暴案件,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是這對粗心夫妻沒照顧好孩子,導致一連串意外,依過失傷害罪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楊姓夫妻已育有1名大女兒,2020年11月間生下第2胎也是女娃兒,沒多久就帶回家同住,2021年1月間,女嬰約2個月大的時候,楊父準備把女嬰抱上車時,不慎把女嬰的頭大力撞上車門,幾天後,楊父又在泡牛奶時,不慎把熱水燙到女嬰的左腳。

楊姓夫妻趕緊把女嬰帶到附近診所就醫,回家後照醫師囑咐按時幫女嬰換藥,但因女嬰疼痛掙扎,夫妻倆為了固定四肢,竟然又用力過猛,導致女嬰左手肱骨骨折,2月間,楊母為了去廚房準備餐點,把女嬰放在餐搖椅上,沒想到大女兒跑去搖晃餐搖椅多次,腦部尚未發育完全的女嬰,疑似因此出現搖晃症。

一直到2月22日,女嬰出現眼睛上吊、抽筋腿僵硬症送急診,醫院診出女嬰有「癲癇」、「雙眼視網膜下出血」、「疑左額葉硬腦膜下出血」、「左手肱股陳舊性骨折」等傷害,醫院社工通報疑似家暴案件。

楊姓夫妻坦承照顧不週,害女嬰受傷,檢察官指揮警方前往勘查楊姓夫妻住處,並傳喚相關親友作證,都查無女嬰遭故意虐待或傷害的證據,因此依過失傷害罪,給予夫妻倆緩起訴,緩起訴期間3年,條件是2人都要去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上親職教育36小時及育兒指導課程24小時。

療癒!紓壓!心訣大公開

【其他新聞】

活潑女大生「成性奴」宿營曝悲情 獸父認拍淫片:我情不自禁

李柏璋認了就是「沒品維尼」!PTT黑球員「妻待產約砲」遭起訴

婚後不孕怪「老公的問題」 黃宥嘉觸《個資法》遭起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