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放言》批陸商「詐騙犯」!挨告妨害名譽 法官判賠12萬元

▲▼周玉蔻在節目上怒發毒誓。(圖/翻攝直播)

▲周玉蔻經營的《放言》挨告妨害名譽,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翻攝直播)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大陸男子王立強前年向澳洲媒體自爆,受香港商人向心夫妻指示在台做諜報工作,立委管碧玲舉行記者會,質疑向心和另名大陸商人孫天群是「金融詐騙犯」,另外2家網路媒體也分別撰寫相關報導,其中包含周玉蔻經營的《放言》,被孫跨海提告妨害名譽。近日判決出爐,《放言》沒有盡到媒體該有的查證義務,最終判決《放言》須賠償12萬元。

根據判決,《放言》在報導爭記載,「大詐騙家孫天群」、「孫天群不斷成立各種公司,用P2P集資和直撥投資炒作詐騙等手法不斷詐騙套現,從中國一路騙到香港」等言論,被孫天群提告主張貶損名譽、社會評價。

對此,《放言》辯稱,該報導是公司編輯部將大陸媒體已報導的相關新聞內容交給一名編輯重新編輯、整理而成,依據一定可信的事實而報導,因此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此外,孫天群也已對該編輯提告加重誹謗,經檢方不起訴處分確定,不需要負擔侵權行為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大陸媒體的報導中,只有寫到黃天群經營的黃山幸福新世界有限公司因投資案向搶錢通平台融資借款,未履約還款而衍生相關訴訟,但內容並未提到黃天群所經營的黃山幸福新世界有限公司所為融資涉及詐騙,法官認為根本無從推論黃添群有涉及詐騙情事。

至於《放言》辯稱報導是由編輯重新整理而成,法官認為,該編輯過失將未經合理查證的大陸媒體報導內容撰寫成報導,而《放言》所提事證並無法證明其當時雇用該編輯所撰寫的報導為真實或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致皇天群在社會上的評價受到貶損,實屬有據,最終判《放言》須賠償12萬元。

至於黃天群要求《放言》刊登道歉聲明的部分,法官認為,此案已循司法途徑解決,也已由法院判決賠償,且判決也已公布在網路上,一般大眾可經由閱覽法院公開判決結果得知此事,這已可達到社會上回復名譽的效果,因此駁回刊登道歉啟事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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