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哥遭辣椒騎士逆襲後更慘了 警開2紅單最高先噴26400元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全國各地行車糾紛衝突頻傳!16日晚間20許、新北市汐止區新興路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原來一汽車駕駛不滿前方機車騎士擋住行車動線,憤怒之下剪下機車攔車理論,雙方大吵汽車駕駛持木棍追打機車騎士,遭騎士取出辣椒水反擊、事後汽車駕駛眼睛、脖子紅腫送醫治療,警方介入調查、目前雙方均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受理偵辦中。

▲汐止區16日晚間爆發汽機車行車糾紛、雙方動用棍棒、辣椒水攻擊對方吃上傷害官司。(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汐止區16日晚間爆發汽機車行車糾紛、雙方動用棍棒、辣椒水攻擊對方吃上傷害官司。(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轄區汐止警分局表示:根據員警到場調查;原來是汽車駕駛林男(21歲)不滿前方機車騎士陳男(34歲)擋住行車動線,林男開車將機車攔下後下車理論,後來雙方大吵、林男順手持路邊撿拾木棍追打陳姓騎士。結果遭陳姓騎士拿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反擊,林男因眼睛遭噴辣椒水,送往國泰醫院就醫,眼睛脖子紅腫,林男將提告傷害,陳姓騎士也因右手食指受傷,已對警提告傷害雙方互控傷害。

▲汐止警方事後查扣汽機車駕駛互相攻擊所使用的棍棒和辣椒水。(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汐止區16日晚間爆發汽機車行車糾紛、雙方動用棍棒、辣椒水攻擊對方吃上傷害官司。(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儘管林姓汽車駕駛遭陳姓騎士噴灑辣椒水送醫治療,但警方受理雙方互控傷害後展開調查,發現兩人行車糾紛林姓駕駛停下車與陳姓騎士理論,明顯有併排停車情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56條,將開罰2400元罰鍰。

另外林男剪車攔人理論,也觸犯該條例第43條第1向第3、4款: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汐止警方將告發祭出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汐止警方呼籲,原本雙方僅是毫無車損的行車糾紛,卻因林男魯莽從事不但雙方吃上傷害官司,林姓駕駛還得告發罰鍰高額罰金並吊扣牌照,警方呼籲用路民眾冷靜處理行車糾紛,避免一時情緒憤努因小失大。

【其他新聞】

連自己人都看不下去!瑪莎拉蒂3煞「非現行犯」逍遙4天 資深警怒了

瑪莎惡徒家擁2公司!祖訓「做人堅持良知」超打臉 買名車給他代步

非法OTT機上盒侵權537億 台系統商、日5大電視台提告!6嫌慘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