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攝影師鳶嘴山頂玩「噴火秀」 林務局怒究責:最高罰60萬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被網友稱為台中最美中級山的鳶嘴山,卻有攝影師登頂後耍帥大玩噴火特技,還拍照留念上傳IG寫道「火龍的咆哮」,照片被網友PO上臉書社團《靠北登山大小事》。對此,林務局東勢林管處也怒了,表示登山客於鳶嘴山表演噴火行為,依法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已請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依法調查。

▲攝影師登鳶嘴山帥氣噴火下場GG了,林務局怒:最高可罰60萬元 。(圖/翻攝靠北登山大小事)

▲攝影師登鳶嘴山帥氣噴火下場GG了,林務局怒:最高可罰60萬元 。(圖/翻攝靠北登山大小事,下同)

林管處指出,依據森林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者,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森林法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攝影師登鳶嘴山帥氣噴火下場GG了,林務局怒:最高可罰60萬元 。(圖/翻攝靠北登山大小事)

網友也在貼文留言中上傳疑似當事人的聲明公告,指出本人與友人在10月5日前往鳶嘴山進行登山活動,為紀念登山活動並留下紀錄。故於山頂上進行噴火留影,其所使用燃料為國光牌之煤油,屬於高燃點低揮發之液體。拍攝時段為平日白天早晨6點左右,現場有一組同為登山之遊客,也與其講解安全疑慮才進行拍攝。

聲明公告中提到,拍攝結束後也將其擦拭乾淨才離開,山稜之顏色為液體接觸地板之染色,揮發後則完全回復原狀。雖為紀念,但進行之前確實缺乏考量,做此錯誤示範,深感抱歉,感謝各位山友對此事件之指教與檢討,會更加謹慎,杜絕同樣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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