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更審不判死!高院:可以對陳伯謙施以矯正治療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性侵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割下死者乳頭、下體,試圖製作標本,其餘屍塊則裝袋棄屍陽明山。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今日還是判處無期徒刑。高院認為,陳伯謙具教化可能性,可以透過監所等機關給予「矯正治療」,所以才判處無期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連育群。(圖/記者吳銘峯攝)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連育群,說明華山分屍案更審理由。(圖/記者吳銘峯攝)

本案手段兇殘,陳男性侵得逞並勒斃被害人,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第二天清晨陳男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苦尋多日,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他才坦承犯案。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一審判死,二審認定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不認可,撤銷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於8日宣判,仍判處無期徒刑,陳男再度逃過死刑。更審法院認為陳男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根據鑑定報告結果,認定陳男具有教化可能性。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連育群轉述合議庭改判理由指出,「目前制度上,可以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給被告矯正治療。本院就被告上開所犯強制性交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部分,『僅能』選擇量處無期徒刑。」

對於陳男逃過死刑,被害人家屬高爸爸在庭外痛批「可惡!」「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他指出,陳伯謙在法庭上從未道歉,將過錯全都推給其他人;犯後還聲請心理鑑定,打算以有教化可能性,逃過死刑。「沒有天理」,「我們很不服氣」、「一定上訴三審」!

另外家屬向陳柏謙求償部分,一審判決陳伯謙須賠償1401萬餘元,但陳伯謙名下並無太多財產,家屬獲償可能性極低。此外,家屬也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公園處等單位提出國賠2千餘萬元,一審敗訴,記者詢問高爸爸對國賠案的意見,他氣憤表示「不知道政府可以這麼無法無天,台北市政府根本就是幫兇!」

▼華山分屍案死者父親,痛批台北市政府根本就是幫凶。(圖/記者吳銘峯攝)

▲▼華山分屍案死者高姓女子父親。(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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