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在門口還亂來!登記飼料餵養卻用廚餘 台東縣府祭重罰

▲▼台東1養豬戶違法以廚餘餵養豬隻當場被查獲。(圖/台東縣政府提供,下同)

▲▼養豬戶違法以廚餘餵養豬隻當場被查獲。(圖/台東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國內19日首度破獲越南走私肉製品檢出非洲豬瘟後,台東縣政府也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雖然台東自2019年4月起即明令禁止畜牧場以廚餘養豬造成防疫破口,但26日晚間仍於卑南鄉賓朗村,查獲一戶申報採飼料餵豬之養豬場,現場卻以廚餘養豬。

台東縣政府表示,稽查結果發現飼主共飼養11頭,並使用廚餘飼養,明顯違反飼料管理法第20條第4款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其違法行為次數累計處罰,依次分別處3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

▲▼台東1養豬戶違法以廚餘餵養豬隻當場被查獲。(圖/台東縣政府提供,下同)

農業處許家豪處長指出,迄27日全國警政機關及各縣市查獲之豬肉產品,送至初篩實驗室與家畜衛生試驗所累計共 81件,目前檢驗陽性件數 10件;台東並未有陽性反應案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在27日宣佈:全國676家取得環保機關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者的養豬場,自8月30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另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

▲▼台東1養豬戶違法以廚餘餵養豬隻當場被查獲。(圖/台東縣政府提供,下同)

許家豪強調,台東縣早於自2019年4月1日起即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並啟動聯合查緝小組全力杜絕非洲豬瘟入侵;除加強查緝違法肉品外,對縣轄養豬場亦進行全面監測查核。呼籲養豬戶共同努力,杜絕非洲豬瘟,勿以身試法;若違反廚餘進到養豬場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處5萬元到100萬元以下罰鍰;若還使用廚餘餵養,可依飼料管理法第20條處3萬元到300萬元以下罰鍰,且為避免有非洲豬瘟防疫破口,縣府一定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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