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333炸鍋 劍青檢改呼籲:地檢署分流辦公視訊辦案

▲▼三級防疫警戒,警方移送人犯改走平時管制的囚車道,減少人與人的連結。(圖/記者劉昌松攝)

▲除第一線的司法警察外,現行犯或通緝犯都須移送地檢署,使檢察官和書記官也成染疫高風險。(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轉趨嚴峻,17日公布單日確診達333人,創下新高,各界開始反應、討論上班上課的問題,但社會治安維護不能放空,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17日發布聲明,指出全國檢察官承接司法警察龐大移送人犯,是染疫高風險族群,呼籲法務部、高檢署考量,避免有地檢署因個人確診而癱瘓,立即採分流上班、部分居家辦公,並研議配置筆電等相關資安設備跟上科技腳步。

▲▼台北地地院、地檢加強防疫,所有進出人員,除攜帶傳票的當事人,都必須接受實聯制。(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察改革團體呼籲分流上班以減低個別確診就得全地檢隔離的癱瘓下場。(示意圖/記者劉昌松攝)

劍青檢改5月17日聲明全文如下:

因應疫情維持檢察效能 建請法務部研議分流辦公及視訊辦案等科技作為

一、近日疫情益趨嚴峻,然社會治安及司法工作亟待正常運行,惟全國地檢署承接司法警察龐大移送及人民申告案件,需與跨轄區當事人及司法人員互動,為染疫風險高之族群,考量檢察官人數、量能及個案低替代性,為避免有人確診癱瘓整個地檢署運作,本會建請法務部及高檢署應立即採行分流上班、部分居家辦公,輔以視訊、電子卷證、電子公文簽章等相關科技作為,如需添購資安設備器材亦請及早研議,俾因應未來及跟上科技時代腳步。

二、為顧及案件當事人權益及犯罪偵查,法務部立即可採取之具體作法如下
(一)比照司法院及各級地方法院作法,配發足量公用筆記型電腦或視訊設備軟硬體予各股檢察官,必要時亦配發予書記官。
(二)開放公用筆記型電腦透過晶片鎖或自然人憑證認證之方式連接單一窗口及地檢署內網,可在兼顧資安下,使檢察官及書記官可在地檢署辦公室外,開立進行單、查詢資料、製作書類、送閱書類、收受公務信箱等辦公措施。
(三)採取分流上班模式,嚴格執行分組到署進行必要的開庭、內外勤等工作,以避免一人確診全署癱瘓之風險。


三、為因應對疫情之長期抗戰,法務部應召集科技辦案研發小組,建議以下研發項目:
(一)減少開庭及開會群聚時間,全面檢討遠端開庭方式、增設地檢署遠端視訊設備、研發語音筆錄系統、筆錄及公文全面電子化等具體措施,以減少疫情對檢察機關與司法人員之衝擊。
(二)與律師公會研議合作,就電子書狀送達、公文交換、電子簽章、視訊會議等科技作為,於符合資安環境下進行合作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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