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副教授升等沒過!發文控:系主任霸凌 校慶發手冊抗議

▲▼國立嘉義大學。(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國立嘉義大學一名劉姓女副教授質疑升等未通過,是系主任從中作梗,於網路上發文誹謗。(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陳羿妏/嘉義報導

國立嘉義大學外國語言學系劉姓女副教授不滿2015年間提出教授升等,遭審查委員檢舉其著作抄襲,未通過申請,認為是時任張姓系主任於中間作梗,於2019年8月起在臉書以「嘉義,大學屠宰場」為題發文誹謗張女,還將發文內容印製成手冊於校慶期間對外發送。經張女提告後,日前檢方偵結,依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並請從重量處7月以上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劉女2015年5月間向其任職的嘉義大學外國語言學系提出教授升等申請,不過遭審查委員檢舉其著作涉及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2017年2月14日被嘉義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不予通過升等。

劉女認為,申請無法順利通過是因為該系時任系主任張女從中作梗,於2019年8月起先在臉書社團「嘉大聯誼會」以「嘉義,大學屠宰場」為題發文,內容主要提及「有一個女老師,因為主管的個人好惡,升等過程被無情的霸凌」,指謫張女為全憑主觀好惡任事,態度尖酸刻薄、濫用職權、結黨營私、打擊異己,對其施加職場霸凌。

接著劉女將臉書貼文印製成冊,分別於同年9月、嘉義大學舉辦研討會期間,以及同年10月校慶期間,將「嘉義,大學屠宰場」冊子對外發送,強調自己申請升等遭遇不公平對待。

張女認為,劉女作為已損害其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決定提告。嘉義地檢署偵辦期間,因劉女否認犯行,且犯後態度不佳,勘驗相關事證後,依加重誹謗罪將劉女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處7月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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