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生三號」起火 船長、船員竟遭行刑式槍決!綁屍丟海

中國籍殺手朝福生三號船長、船員的太陽穴開槍,手段凶殘。

圖文/鏡週刊

19年前,台灣東北方海域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海上喋血案,調查局一名楊姓線民,利用替毒梟安排走私毒品的機會黑吃黑,與共犯找來中國籍殺手,槍殺運毒的船長、船員,搶走毒品,並用船錨綑綁2人屍體、丟入海中,最後還縱火焚燒漁船,製造失火的假象。原以為天衣無縫,所幸法網恢恢,屍體隔天意外被漁船撈起,警方介入偵辦後,連被丟棄到漁港的犯案槍枝,也莫名出現在潛水夫手中,一連串靈異巧合,終於讓警方順利緝凶。

2002年5月6日上午9點,基隆漁業電台向海巡署基隆海巡隊通報,指基隆籍漁船「福生三號」於彭佳嶼東北方海域起火燃燒,船長、船員2人下落不明,海巡人員趕抵現場後,並未發現2人蹤跡,當天下午3點左右,福生三號因船體焚燒受損嚴重,沉沒海中。
 
▼海巡人員獲報前往彭佳嶼海域時,福生3號船體的火還在燃燒。
 
海巡人員獲報前往彭佳嶼海域時,福生3號船體的火還在燃燒。

第二天清晨6點,海巡隊又接獲通報,指一艘中國籍漁船在彭佳嶼附近海域意外撈到2具台灣男子屍體,身上綑綁著沉重的船錨,海巡隊派艇前往接駁屍體,並通知家屬指認後確認,死者為福生三號船長謝金郎及船員謝進聰。法醫相驗時發現,二名死者的頭、胸等處遭槍彈貫穿,其中一人手肘關節處還卡著彈頭,2人的太陽穴都遭近距離、行刑式槍擊。

▼共犯戴志明案發後潛逃中國大陸,半年後被公安逮捕,遣送回台受審。

共犯戴志明案發後潛逃中國大陸,半年後被公安逮捕,遣送回台受審。(東森新聞提供)
 
▼曾是調查局線民的主謀楊國傳,被警方帶到岸邊進行模擬。
 
曾是調查局線民的主謀楊國傳,被警方帶到岸邊進行模擬。

當年承辦此案的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蕭瑞豪告訴本刊,專案小組訪查後得知,2名死者無鉅額債務,也未與人結怨,2人攜帶新台幣5萬元現金出海,警方也在死者身上發現2萬多元餘款,因此研判非劫財殺人。

▼遇害船員謝進聰。

遇害船員謝進聰。(翻攝畫面)

▼遇害船長謝金郎。

遇害船長謝金郎。(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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