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Uniqlo變相「減薪2萬」 工作10年女店長不服連降三級遭資遣

離職員工控訴Uniqlo資遣員工無量化標準。(圖中人、店家與新聞內容無關)
▲離職員工控訴Uniqlo資遣員工無量化標準。(圖中人、店家與新聞內容無關/鏡週刊提供)

圖文/鏡週刊

新北市一名A小姐在知名國際服飾品牌Uniqlo任職長達10年,最高曾任職到店長職務,但今年8月公司卻以績效評比降等為由,欲對她減薪多達2萬元,A女因不同意降等慘遭公司資遺。她控訴Uniqlo近兩年來很多店長、副店長陸續遭遇這種職位降等的不平等待遇,認為公司沒有善待員工。

A小姐在2010年進入Uniqlo任職,一開始在統一時代百貨一號店擔任店員,後陸續調任西門店、新莊中正店服務,因工作表現不錯被晉升至店長職位,之後曾在明曜百貨、新竹巨城百貨擔任店長。2017年至2020年8月則在總公司商品部擔任採購工作。

▲▼控Uniqlo變相減薪2萬 女店長不服降等慘遭資遣(鏡週刊)
▲A小姐在Uniqlo工作10年,卻慘遭公司降等減薪。

A小姐表示,公司今年引進新的績效考評制度,公司在未向她說明下,突然將她的考績評等降低,甚至稱她在同一個職等做太久了,才會被降職等,她質疑當年進入公司簽署勞動契約時,文件中從來沒有記載這些規範,也沒有量化的數據去評斷每個員工的績效,認為公司只是用「印象」去評價每個員工。
 

A小姐在8月初接獲公司評斷結果,告知必須要降職且要減薪,當她看到新的勞動契約時,發現自己一次連降三級,以一級約扣5千元薪水計算,三級整整少了2萬多元,由於家中父親已經退休,單靠她的薪水支撐家裡生活,她無法接受公司減薪後的薪水。

▲▼控Uniqlo變相減薪2萬 女店長不服降等慘遭資遣(鏡週刊)▲▼A小姐出示與其他員工聊天紀錄,認為公司新的績效考評不公平。
▲▼控Uniqlo變相減薪2萬 女店長不服降等慘遭資遣(鏡週刊)

A小姐無奈地說,她出社會第一份工作就在Uniqlo任職,公司曾說要愛顧客、愛員工,但過去有員工辛苦加班或受到不合理待遇,向公司部門溝通,最後卻是求助無門。有些員工因公司不平等對待最後離開了公司。她懷疑公司真的有在照顧員工嗎?所謂的愛員工也只是口號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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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職員工的指控,Uniqlo台灣總公司表示,這名被資遣的女員工任職已長達10年,是公司很珍惜的人才,但近來她在職等上的工作表現、績效期待等,已不符合公司要求,且也花費3個月的時間與她討論、建議如何改善,或是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且提供符合工作能力表現的工作內容調整,但該同仁不接受。最後評估並與當事人商討後決定以資遣方式處理,並給予符合勞基法法定5個月的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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